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2 15:41 来源:质量科 点击:0

天质组发〔2016〕2号


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

开展2016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人民银行天水支行,天水银监分局,天水火车站,市供销合作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行业联合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和《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推进建设质量强市,按照国家以及省上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安排、《天水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6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和《天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市委六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在全市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卓越天水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重点

(一)开展创建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围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目标,坚持正面宣传、主动引导、助推提升、鼓劲造势的原则,以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宣传启动活动,积极营造加快推进创建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质量强市建设的热情,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有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良好局面,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二)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以内外墙涂料、家具、床上用品、纸杯、卫生用纸、湿巾、餐具洗涤剂和食品塑料包装袋等8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日用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扩大消费品有效供给,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深入实施质量品牌带动行动,大力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甘肃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等活动,积极推广精益制造、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入开展“质量服务在企业”活动,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充分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广泛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举办质量大讲堂等活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电梯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全市“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要叫响“质善质美、卓越天水”的城市质量精神,让每一个天水人都能响亮的喊出这句口号、说出这句口号的内涵。加强天水制造、天水创造对内对外宣传,推动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天水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广大群众质量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各级领导或“四大质量”牵头单位发表质量强市署名文章,探索设立全市质量网络台,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橱窗等设立质量强市专栏;开展质量技术创新、记忆品牌寻找、讲述品牌故事、质量强市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参与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工人队伍。

(五)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投诉处理、集中整治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全市“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六)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提升全民质量维权意识。开展“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参观质检东部中心、计量所、特检所、纤检所,向中小学生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组织检验人员深入市内各类学校,对校服、絮棉制品常识进行宣传;开展“贯彻汽车三包规定,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宣传活动,向汽车销售业者广泛宣传《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督促汽车销售业者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条代码业务和产品质量检验等知识,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现场咨询,普及质量知识。

(七)大力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素养。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传播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举办“寻找最美天水工匠”活动,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完善鼓励一线工人不断追求质量的制度和措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全市“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全时段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二)提高活动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驻市及市属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为先”的理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有关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开发区和有关园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全市“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提升活动实际成效。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全市“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质量月”活动分工和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县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016年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报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

联系人:杨维斌    联系电话:0938-6822622

传 真:0938-6822606 电子邮箱:305450879@qq.com

 

                       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