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6种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10-25 09:14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点击:0

国质检监函〔2016〕558号

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

16种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2016年5月至9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16种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电工及材料等5类产品。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完成了联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了7773家企业生产的7773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7260家企业生产的7260批次产品合格,检出5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6%,抽查合格率为93.4%。其中,铅酸蓄电池、架空绝缘电缆、床上用品、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5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细木工板、电力电缆、砂轮、复混肥料、铝合金建筑型材、潜水电泵、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和橡套电缆等8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木制家具和冷轧带肋钢筋等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10%至20%之间。

(二)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5.1%、15.1%、79.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5%、4.5%、7.3%。

(三)对抽查企业进行归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

一是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912家企业生产的912批次产品,包括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和床上用品等2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0%;二是轻工产品抽查了1068家企业生产的1068批次产品,包括木制家具1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2%;三是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抽查了2454家企业生产的2454批次产品,包括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细木工板、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冷轧带肋钢筋和铝合金建筑型材等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9%;四是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1996家企业生产的1996批次产品,包括电力电缆、橡套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铅酸蓄电池和砂轮等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2%;五是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1343家企业生产的1343批次产品,包括复混肥料和潜水电泵等2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0%。

(四)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加强发证产品质量监督。本次抽查的16种产品中,涉及10种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和1种强制性认证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8.8%。

二是扩大抽查覆盖面。与历年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相比,本次抽查了16种7773批次产品,涉及7773家生产企业,监督抽查的产品类别和企业总数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三是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的16种产品中,涉及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床上用品、木制家具和细木工板等8种消费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0.0%。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了10个省(市)400家企业生产的400批次产品,检出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0%,抽查合格率为89.0%。本次抽查未发现重要安全项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含量不合格情况,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纤维含量、pH值和缝纫强力等。从企业规模看,抽查的大、中和小型生产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4.3%、14%和81.7%,抽查合格率分别为100%、94.6%和87.5%。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2年为87.0%、2013年为90.5%,2014年为89.0%,2015年为89.9%,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0.9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河北和安徽等2个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北京、江苏、浙江和山东等4个省(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5%和10%之间,福建、广东、四川和湖北等4个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本次抽查涉及的产业集中区包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和河北等5个省,共抽查了288批次产品,占本次抽查的72.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

(二)床上用品。抽查了22个省(区、市)512家企业的512批次产品,检出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9%,抽查合格率为96.1%。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纤维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从企业规模看,本次抽查大型企业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7%,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7%。从抽查结果看,浙江、上海、内蒙古、江西和广东等5个省(区、市)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6%、10.0%、10.0%、10.0%和1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安徽、山东和四川等4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3%、3.3%、3.3%和3.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福建、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甘肃、宁夏和新疆等13个省(区、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重点对生产集中区域进行了抽查,涉及江苏、广东、河北、山东、上海、安徽和四川等7个省(市),共抽查了299批次产品,占本次抽查的58.4%,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三)木制家具。抽查了23个省(区、市)1068家企业生产的1068批次产品,本次抽查检出1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2%,抽查合格率为88.8%。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2年至2015年分别为80.8%、84.0%、82.1%和82.7%,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6.1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和甲醛释放量等项目不合格。从抽查结果看,大型企业合格率为94.8%,中型企业合格率为94.3%,小型企业合格率为87.5%,不合格企业主要为小型企业。本次重点抽查了华北、华东、华南、西南、东北5大集中产区16个省(市)的生产企业,其中华南产区和西南产区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25.8%和1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抽查了29个省(区、市)654家企业生产的654批次产品,检出3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6%,抽查合格率为95.4%。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1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为93.3%、96.7%、96.0%和93.7%,2016年同比2015年抽查合格率上升了1.7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游离甲醛、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等项目不合格,其中,对比率、耐洗刷性等2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最高,分别出现16项次和9项次不合格。从抽查结果看,贵州、辽宁、安徽、甘肃、新疆、重庆、河北、山西和河南等9个省(区、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0.0%、23.3%、20.0%、20.0%、13.3%、10.0%、10.0%、6.7%和5.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江苏、浙江和福建等4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1.7%、2.0%和4.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和宁夏等16个省(区、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抽查了16个省(市)316家企业生产的316批次产品,检出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抽查合格率为95.3%。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表面耐磨、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污染腐蚀和甲醛释放量等项目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3年至2015年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7.8%、94.4%和92.5%,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8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辽宁、北京和江苏等3个省(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2.5%、10.0%和9.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等13个省(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细木工板。抽查了22个省(区、市)436家企业生产的436批次产品,抽查区域基本覆盖了所有细木工板集中产区,抽查企业数量约占我国获证细木工板企业总数的一半,检出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抽查合格率为95.0%。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甲醛释放量、横向静曲强度和含水率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2年至2014年分别为86.7%、89.5%和92.1%,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提高了2.9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青海、广西、辽宁、江苏、浙江、四川、湖南、黑龙江和福建等9省(区)产品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20.0%、15.6%、10.0%、9.1%、6.8%、6.7%、6.7%、6.2%和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广东和江西等3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3%、4.0%、4.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甘肃、贵州、河南、湖北、吉林、内蒙古、山东、云南和重庆等10个省(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抽查了23个省(区、市)456家企业生产的45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75%,检出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4%,抽查合格率为93.6%。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规格尺寸(平均外径、壁厚偏差)和静液压试验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1年至2015年分别为82.8%、89.3%、90.0%、90.3%和89.2%,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4.4个百分点。从企业分布区域看,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产品主要集中地区为广东、浙江、山东、江苏、河南等省份。本次重点抽查了这5个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共抽查了192批次产品,占总抽查批次数的42.1%,不合格检出率为9.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八)冷轧带肋钢筋。抽查了16个省(区、市)195家企业生产的195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四分之一,检出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抽查合格率为86.7%。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力学性能、尺寸和重量偏差等项目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3年至2015年分别为54.4%、84.2%和92.2%,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5.5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河南和重庆等2个省(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4.8%和10.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南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河北、四川、广东和江苏等4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0.0%、35.0%、25.0%和2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甘肃、新疆、内蒙古、浙江、安徽、江西、湖北、贵州和云南等9个省(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复混肥料。抽查了26个省(区、市)1068家企业生产的106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一,检出6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9%,抽查合格率为94.1%。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养分含量、氯离子指标、重金属指标和标识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1年至2015年分别为 83.4%、87.7%、89.7%、92.6%和94.1%,2016年与上次抽查合格率持平。从抽查结果看,河南、贵州和山东等3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0%、3.3%和5.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湖北、江苏、山西、云南、甘肃、天津、江西、安徽、广西和新疆等11个省(区、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6.7%、7.1%、8.8%、10.0%、10.0%、10.0%、11.1%、12.0%、14.0%、17.5%和2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南、海南、重庆、四川和宁夏等12个省(区、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电力电缆。抽查了27个省(区、市)909家企业生产的90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40%,检出5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6%,抽查合格率为94.4%。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导体电阻、4h电压试验、护套失重、绝缘热收缩和绝缘热延伸等项目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1年至2015年分别为87.8%、88.6%、87.7%、93.5%和92.4%,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提高了2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江苏、江西、湖南、安徽、河北和北京等6个省(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7%、3.3%、3.3%、3.7%、4.3%和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陕西、重庆、上海、河南、浙江、四川、山东、甘肃、福建、云南、辽宁和广东等12个省(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1.4%、15.0%、13.3%、11.7%、10.0%、10.0%、8.9%、7.7%、5.9%、5.9%、5.7%和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天津、吉林、黑龙江、湖北、广西、贵州、青海、宁夏和新疆等9个省(区、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产业集中区包括江苏、广东、河北、安徽和浙江5个省,共抽查了410家企业生产的410批次产品,占本次抽查产品总数的45.1%,不合格产品检出率4.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一)橡套电缆。抽查了13个省(市)249家企业生产的24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强制性认证企业数量的一半。检出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抽查合格率为91.2%。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绝缘空气弹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空气弹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护套(或覆盖层)老化前抗张强度和绝缘最薄处厚度等项目不合格。从抽查结果看,广东、福建、江苏、河南和山东等5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0.0%、20.0%、15.0%、15.0%和1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湖北、湖南和四川等8个省(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产业集中区包括江苏、浙江、河北和广东等4个省,共抽查了159家企业生产的159批次产品,占本次抽查产品总数的63.9%,不合格产品检出率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十二)架空绝缘电缆。抽查了21个省(区、市)408家企业生产的40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五分之一,检出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7%,抽查合格率为96.3%。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绝缘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和4h电压试验、绝缘平均厚度、绝缘热延伸、绝缘热收缩等项目不合格。从抽查结果看,河北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南、甘肃、陕西、山东、四川、湖北、河南和江苏等8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6.7%、9.1%、8.3%、6.7%、6.7%、6.7%、5.0%和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重庆、云南和新疆等12个省(区、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产业集中区包括江苏、河北、河南、四川4个省,共抽查了200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产品,占本次抽查产品总数的49.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4.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铅酸蓄电池。抽查了15个省(市)217家企业生产的21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四分之一,检出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抽查合格率为98.6%。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容量和低温起动能力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 2012年为94.8%,2013年为78.9%、2014年为93.3%,2015年为95.7%,2016年比上次抽查合格率提高了2.9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湖南、广东和江苏等3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0.0%、5.0%和1.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天津、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和重庆等12个省(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四)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了16个省(区、市)397家企业生产的39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一半,检出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0%,抽查合格率为94.0%。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化学成分、最小公称壁厚、壁厚偏差、氧化膜局部膜厚、氧化膜平均膜厚、漆膜局部膜厚、复合膜局部膜厚、耐碱性、纵向抗剪特征值(室温)等项目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 2014年为87.5%,2015年为87.5%,2016年比上次抽查合格率提高了6.5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江苏和安徽等2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3%和5.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江西、广东、四川、河南和山东等6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0%、10.0%、10.0%、10.0%、7.1%和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和新疆等8个省(区、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五)砂轮。抽查了4个省213家企业生产的213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四分之一,检出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6%,抽查合格率为94.4%。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孔径、回转强度和硬度等项目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1年至2015年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4.2%、76.5%、82.2%、88.3%和82.0%,2016年比上次抽查合格率提高了12.4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江西和河南等2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5%和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六)潜水电泵。抽查了8个省275家企业生产的275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五分之一,检出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2%,抽查合格率为93.8%。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功率因数、效率和定子温升限值等项目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2年至2015年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1%、94.4%、91.3%和89.8%,2016年比上次抽查合格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从抽查结果看,湖南、山东和四川等3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3.3%、10.0%和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浙江、河北、辽宁和江苏等4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4%、3.3%、3.3%和4.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16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100%;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14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7.5%。本次实际跟踪抽查到3231家企业的产品,经检验,366家上次不合格企业中,有321家企业的产品抽查合格,45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2865家上次合格企业中,2736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129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认真完成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严格整改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撤(吊)销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pH值和纤维含量不合格;床上用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絮用纤维原料要求不合格;木制家具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游离甲醛不合格;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不合格;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静液压试验不合格;冷轧带肋钢筋力学性能、尺寸和重量偏差不合格;架空绝缘电缆导体电阻和4h电压试验不合格;铅酸蓄电池的容量不合格;复混肥料养分含量不合格;砂轮孔径和回转强度不合格;潜水电泵规定点流量与扬程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质检总局

2016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gzdt/201610/t20161021_476077.htm